不动产变更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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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权利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权利人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 4、变更证明(原件); 5、宗地(位置)图、房屋平面图(2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共有房屋变更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3、不动产权变更协议(原件); 4、宗地(位置)图、房屋平面图(2份); 5、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原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离婚析产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协议离婚需双方到场申请,诉讼离婚如单方申请需提供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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