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娱乐场投注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365娱乐场投注 字号:[ ]

济国土资发〔2017〕55号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处、直属事业单位,各测绘资质单位:

现将《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365娱乐场投注

2017年8月3日

 

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良好法治氛围,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测绘法》是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法,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以新《测绘法》颁布为契机,全面依法履行新《测绘法》赋予的新职责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工作新能力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解读新《测绘法》颁布的重大背景、重要意义和修订亮点,进一步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和社会大众的测绘地理信息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增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依法促进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安排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系列活动,就组织做好新《测绘法》配套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梳理权责清单,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

完成时间:7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二)学习培训。

1.参加省厅组织的国土资源大讲堂,听取专家解读新《测绘法》的立法背景、修订过程和重要意义等。

完成时间:7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档案信息中心,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2.参加省厅组织的面向市级以下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新《测绘法》培训班。

完成时间:7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3.组织测绘资质单位参加省测绘行业协会组织的新《测绘法》培训班。

完成时间:8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4.组织征订新《测绘法》学习宣传系列用书。

完成时间:10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办公室、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三)社会宣传。

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以公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提高社会公众对新《测绘法》宣传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在城市街道、交通要道等地方广泛张贴新《测绘法》颁布实施宣传标语口号,加强街头宣传咨询。

1.标语海报宣传。结合“8.29”测绘法宣传日,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以宣传主题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张贴省厅印发的“测绘法”宣传海报,充分发挥阅报栏宣传的舆论阵地作用。

完成时间:8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2.新《测绘法》专题网络宣传。在市局门户网站开设新《测绘法》宣传专栏,及时刊发活动信息及亮点工作。

完成时间:8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档案信息中心。

3.《济宁日报》刊登专版。

刊登时间:8月29日。

刊登内容:新《测绘法》相关内容,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亮点,各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情况,宣传主题、口号、宣传画等。

完成时间:8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4.现场集中宣传。

宣传时间:8月29日。

宣传地点:新世纪广场。

宣传内容:协调通信公司发布专题公益短信,会同有关单位制作统一规格的展板,确定标语、制作横幅,发放济宁日报专版、雨伞、帆布袋、新《测绘法》宣传册等宣传材料,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组织发动市局全体人员及群众,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解难答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完成时间:8月底前。

职责分工: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测绘管理科,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在积极参加市局系列活动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适时在当地主要街道、路口、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张贴横幅(条幅)及标语口号,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市掀起新《测绘法》宣传热潮。

(二)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组织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撰写测绘地理信息文章,8月15日前报市局。

(三)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新《测绘法》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及活动图片、信息请于8月31日前报市局。

联系人:李海斌   许倩

电 话:2673123   2343029

邮  箱:jn2343037@163.com   jn2343029@163.com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中央国家机关
  • 省级机关
  • 市级机关
  • 各地市局
  • 县市区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