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目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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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办字〔2017〕30号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嘉祥县、汶上县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将2017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目标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县(市、区)、有关单位要整合各类行政和经济资源,形成治理合力。要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乡镇作用,做好群众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做好专项规划编制。治理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要按照《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5〕180号)要求,抓紧编制本辖区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着力提升采煤塌陷区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三、规范使用专项资金。近两年获得省、市财政下达的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的县(市、区),要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及时投入项目建设,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治理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 四、科学实施治理项目。治理项目要充分衔接有关专项规划编制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特别是城市范围内采煤塌陷地治理要充分衔接城乡规划、旅游规划、水系保护规划和新型产业发展规划等,突出景观设计,服务于城乡环境、功能和品味的提升。
附件: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一览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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