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
||||
济政字〔201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采煤塌陷地治理的一系列安排部署,严格履行采煤塌陷地治理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在保护土地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激励先进,市政府确定授予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汶上县人民政府、曲阜市人民政府、太白湖区管委会、微山县人民政府、邹城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全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积极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