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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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上午,我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听证会召开。来自基层乡镇(街道)、村居的群众代表,用地企业负责人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进行。会上,编制单位就制定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工作情况、法律依据、参考参照标准以及初步成果作了详细的说明汇报。与会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原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影响了征地工作的开展。新的补偿标准与当前物价基本对称,符合征地补偿后“不低于原有水平”的原则要求,颁布实施后将有力地规范促进征地管理工作,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代表对新标准中个别条目的合理性提出了修改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将根据听证的意见建议,深入研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后颁布实施。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现场 村居代表发言 村居代表发言 用地单位代表发言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代表发言 会场 听证代表审阅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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