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目标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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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6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 任务目标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6〕28号 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嘉祥县、汶上县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市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将2016年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目标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微山县、邹城市、任城区、曲阜市、兖州区等治理任务较重的县(市、区)要按照《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5〕180号)要求,科学编制本辖区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着力提升采煤塌陷区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二、强力推进政府代为治理工作。2015年,大部分煤炭企业与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代为治理协议》,同意将协议内规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转为治理费用。县(市、区)要抓住契机,主动联系煤炭企业,尽快确定治理项目,确保本辖区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三、确保省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省财政去年下拨我市的9000万元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资金,已切块划拨至有关县(市、区)。获得省级资金支持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尽快确定治理项目,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做到治理一块见效一块。 四、规范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要充分衔接有关专项规划编制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特别是济宁主城区范围内采煤塌陷地治理要充分衔接城乡规划、旅游规划、水系保护规划和新型产业发展规划等,突出景观设计,服务于城乡环境、功能和品味的提升。 附件: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一览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一览表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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