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心2015年依法年度年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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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市土地综合整治中心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努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机关工作制度汇编》等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土地管理业务知识和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学习土地综合整治、耕地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全力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作,积极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申报。 1、配合有关科室,完成了全市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的入库工作;指导县市区完成了全市2015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计划阶段、实施阶段的入库工作和基本农田规划设计方案;部署开展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备案信息疑似问题项目复核、确认、修改工作;对全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继续稳步推进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项目,推动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15年以来,利用社会资金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系统的项目6个,涉及建设总规模226公顷,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209.6公顷,占2015年全年入库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49.6%。另微山县有3个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已验收,正在申请纳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40公顷。参与国家“十二五”《大型煤炭基地沉陷区黄河泥沙充填修复技术及示范》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的研究。现场指导梁山县徐集镇潘庄村废弃窑厂复垦项目实施情况,协调曲阜市息陬等二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事宜。完成了拍摄制作《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宣传片的工作。 2、结合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我们积极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和经省政府批准后难以实施项目的调整工作,在项目申报、调整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做到了组织发动、现场勘查、走访群众、专家论证等程序。起草了《济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管理办法》,并征求县、市区及有关科室、中心意见。形成了初步的草案。即将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下发。全年我市共申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规模12821亩,其中,增减挂钩项目2248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规模10573亩,目前已下达到相关县市区5773亩,2015年度省厅下达的 4800亩工矿废弃复垦利用规模已完成项目筛选,近期组织县市区编制项目区实施方案。 三、严格项目管理,扎实推进项目验收高标准实施 1、积极督导协调六个综合整治项目内外业进展,多次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准备验收资料。年内对六个综合整治项目进度情况进行了三次通报。积极协调六个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拨付,指导六个综合整治项目所在地完善内外业,目前,曲阜市、泗水县、梁山县3个项目已在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阶段,金乡县、汶上县、高新区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材料已报省厅。 2、针对我市挂钩工作情况,为更好地推进挂钩项目实施,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力度,对已经逾期和年度即将到期的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挂牌督办或采取停止使用挂钩指标、停止项目申报措施。二是严格按照项目目标管理制度、考核奖惩、档案管理、周转指标管理、台帐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全市挂钩工作顺利实施。三是认真做好项目区在线报备工作。严格按照部、省要求,及时做好了项目区实施进展情况的登记入库和每月更新工作,并与土地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做好了协调衔接。四是严格按照项目区验收的程序、方法、标准规范挂钩项目区验收工作,严把复耕质量,确保了复垦验收耕地面积准确、质量达到要求。截至11月底,全市共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70个(27个为部分验收),验收总规模47714亩,复垦出44789亩,腾出建设用地指标37484亩。其中2015年验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53个,验收总规模8020亩,复垦出耕地7631亩,节余建新指标7034亩, 已超额完成年内腾出建设用地指标5000亩的责任目标。 四、严格贯彻“占优补优”原则,切实做好占补平衡工作。 1、我市兖州区、泗水县、微山县、梁山县、金乡县5个县区24个新录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项目通过省厅实地核查。项目实际入库建设总规模616公顷,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22公顷,有效的缓解了我市耕地占补平衡紧张的现状。 2、根据《济宁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和《济宁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程序》的要求,为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建立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转让的有序管理机制,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交易流转,完善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台账。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调入情况、调出情况三方面的内容。2015年以来,共调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45个,指标394.6005公顷。 3、加强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6日,我市共有57个建设用地项目进行了耕地占补平衡,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612.0452公顷。其中,单独选址项目2个(山东双合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和500千伏金乡(济宁Ⅱ)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项目),涉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1.3307 公顷。 五、加大技术投入,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信息化管理水平。督促县市区对立项项目从计划、实施到验收分阶段及时录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对不及时录入的项目,不予进行占补平衡确认。 按照省厅要求,对“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重点复核确认项目以外所有报部备案项目进行复核,组织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入库项目复核,经认真查找资料、现场踏勘,于4月28日至30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了修改。赴部修改了项目备案信息,确保了“监管系统”中项目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移动巡查系统建设全面启动。通过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移动巡查系统,可以帮助巡查人员及时有效的对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地巡查,实现对各项目巡查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的及时反馈,从而满足市土地整治中心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巡查工作的需要,发挥技术手段在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作用。目前系统建设稳步进行,预计明年6月底前可以交付使用。 六、全力实施后期监管,积极部署开展2015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为有效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和市局领导安排,下发了《关于调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42号)和《关于贯彻鲁国土资字〔2015〕320号文件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43号)。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统筹协调,搞好与各项业务工作的衔接,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协作,形成推进工作开展的整体合力,同步推进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为今后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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